中矿大财字〔2016〕44号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学校2016年年终财务决算及2017年校内“一上”预算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年终财务清理工作
为做好学校2016年财务决算工作,保证财务决算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年底认真做好年终财务清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凡在财务资产部借用差旅费、采购款、工程修缮款、周转金及其它款项的单位和个人,配合学校正在进行的往来款和发票清理工作,在12月20日前到财务资产部办理报账或还款手续。否则,财务资产部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暂停借款人再次借款。
2.认真做好年终专项结余资金的清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文件规定,结余资金由财政部收回统筹使用。各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对各类财政专项项目(如“双一流”引导专项经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专项经费、本科教学工程经费、行动计划经费、人文社科经费、新世纪人才经费及各类财政性科研经费)及学校资金安排的项目,已完成决算验收的,请务必于12月25日前报账;未完成决算的请依据工程进度开具发票并于12月25日前报账,确保项目完工时结清款项。各单位、各部门要对项目结余资金进行认真清理,由于管理及清理工作不到位,给学校及单位造成影响的,由相关单位自行负责。
3.凡在财务资产部开具的现已过期的支票必须于12月20日前交回财务资产部换票或销号;在财务资产部领用的限额空白转账支票必须于12月20日前到财务资产部报账销号,尚未使用的限额空白支票也必须于12月20日前交回财务资产部销号。
4.各缴款人所持有的尚未到财务资产部入账的现金缴款单、银行进账单务必于12月20日前到财务资产部办理入账手续;科研人员持有的尚未入账的到款通知单务必于12月25日前到财务资产部和科学技术研究院办理相关手续,或及时向财务资产部反馈。
5.各项目负责人,请及时通过个人身份登录财务查询平台,查询银行来款中的未领用来款,并与来款单位核实(防止错领)后,于12月25日前到财务资产部、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办理相关手续。
6.各单位收费管理员在12月25日前将各项收入交至财务资产部,并将尚未缴销的财政票据、校内票据交至财务资产部收费管理办公室(包括在用的和空白的),同时办理年检手续。
7.各单位及个人向外预开出的收款收据、发票等,要及时落实收款。相关人员要在12月25日前到财务资产部核对尚未收回款项的票据。对外开出的尚未收回款项的票据,要及时组织人员收款。对无法收回款项的票据,要于12月25日前退回。对既收不回款项又不退回发票的,停止开具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退回的,要在180天之内办理,超过180天未退回或丢失的发票所造成损失的由有关人员自行负责。
8.已竣工的建设及修缮工程项目,要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和决算工作。建设工程要在项目决算的基础上,于12月25日前将财产交付使用手续办理完毕,填制固定资产移交清册,并到财务资产部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确保资产账实相符。修缮工程要在项目决算的基础上,于12月25日前报账。特别是以前年度竣工的工程项目一定要抓紧结算、移交。
9.各单位应于12月20日前对固定资产、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各种存货进行清理盘点,核对账目与实物,做到“账卡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库存盘点报告单。凡账实不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将情况上报财务资产部。对已办理完验收手续而未报账的设备,有关单位必须于12月25日前到财务资产部报账。
10.凡有上交任务的单位,应及时进行本单位年终财务决算,核定资本金数额、计算本年度收支及利润,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和协议,于12月25 日前完成本年度工资返还和各项上交任务。
11.各单位、各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并将结果报财务资产部与科学技术研究院。对涉及有税前列支和减免税项目的单位和科研项目,应按科学技术研究院和财务资产部的要求,积极准备好相关材料,配合财务资产部做好税收减免工作。
12.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凡私自在校外开设账号、公款私存,及隐匿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资产等私设“小金库”的单位,一律在年底前自行纠正,否则,学校将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按《中国矿业大学经济责任制》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3.12月25日起,财务资产部原则上停止借用大额资金和设备、低值易耗品及各类消耗材料的采购款。特殊情况须经主管财务的校领导批准。
14、2016年12月20日起,财务资产部将关闭财务预约报账系统,集中处理已预约业务和国拨专项业务。2016年12月30日,财务资产部停止全校所有业务的对外报账工作,集中处理年终财务结转事宜。
二、2017年校内“一上”预算准备和申报工作
1、高度重视,做好2017年校内预算工作
2017年是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学校机构调整和新一轮处级干部调整的第一年,为顺应当前的形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配合学校的综合改革和机构调整,结合本单位2017年工作计划,认真编报2017年校内“一上”预算。
2、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2017年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等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执行会议、培训等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学校专项经费预算继续执行“分项核定,结余收回”的管理原则。
3、预算申报内容
结合教育部2017年预算编制要求,校内“一上”预算不编报具体的收支计划,具体的收支计划在校内经费预算下达后的“二上”执行预算时统一编报。如果各单位有特殊的需求和事项,请以学校专项或者部门专项的形式上报,并且附详细的测算材料。
2017年校内“一上”预算申报主要包括2017-2019年专项经费(包括学校专项和部门专项)和2017年“三公”及会议费。具体表格为: 2017年专项预算申报表(包括学校专项和部门专项)、2017-2019年学校专项预算申报总表、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申报表和部分单位需要提供的2017预算数据说明。
4、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主要职能、学校综合改革发展规划、各单位重点支持项目等进行系统梳理和统筹安排,分清轻重缓急,编制好本单位的经费预算。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预算进行评审。
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 30日前将相关表格(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学校专项需要分管校领导签字)交财务资产部计划管理办公室,相关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glk@cumt.edu.cn。计划管理办公室地址:行政办公楼C109室;联系人:崔磊、张雪芹;联系电话:83590223。
请各单位负责同志及时向教职工传达本通知精神,并积极配合财务资产部做好年终财务清理工作,确保2016度学校财务决算与2017学校财务预算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1、2017专项预算申报表(包括学校专项和部门专项)
1-2、2017-2019学校专项预算申报总表
2、2017“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申报表
3、部分单位需要提供的2017预算数据说明
中国矿业大学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