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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5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129号)要求,结合岁末年初事故多发和易发特点,切实维护学校系统安全稳定局面,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我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寒假在即,节日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起“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特点,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稳定。提高学校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学校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组织领导

本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由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统一协调部署,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下属各分委员会和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开展本次专项行动。

三、工作重点

(一)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工作

全面开展包括危旧房屋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等领域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工作。

1.重点场所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学校规定时间,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危旧房屋等重点场所,煤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压力容器(主要是热交换站)、行车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

2.重点领域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危旧房屋安全方面,根据前期清查整治台账,全面开展修缮和维修加固工作,确保修缮加固到位,严禁使用D级危房。消防安全方面,根据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特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格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和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校车安全方面,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和校车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及非法运营车辆运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方面,重点排查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保证饮食安全。

(二)师生员工安全教育

在元旦、春节、寒假等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演练、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非法运营校车、农用车、拼装车等不安全车辆。强化学生外出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等造成意外伤害。

(三)安全应急管理

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学校、地方党委政府和教育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12月5日前)。

制订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开展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并提出相关要求。

2.各单位自查自纠(12月15日前)

各单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和学校通知要求,对所涉及的安全重点场所、重点领域以及其它场所和领域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其中,各学院还要对本学院学生宿舍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是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接电线、不规范使用充电设施、室内和阳台吸烟等。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请校内各单位于 2016 年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自查自纠和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报告交保卫处安全监督科(南湖校区计算机学院楼B228室,电话83590119)。

3.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安全检查(12月16日-12月20日)

校内各业务主管部门对所主管的业务范围内的单位和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其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其中,保卫处负责牵头组织全校消防安全、校园安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教务部负责牵头组织全校教学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科研院负责牵头组织全校各类科研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总务部负责牵头组织全校校车安全、食品安全、工地施工安全、校舍安全和传染病防控领域的安全检查;校内其它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二级单位负责牵头组织本业务范围和部位的安全检查。

4.学校进行安全抽查(12月21日-12月22日)

保卫处负责并牵头组织全校的安全抽查,对全校各单位和各领域开展安全抽查,将抽查结果发文公示并监督整改。

5.总结提高(12月23日-12月31日)。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学校将对本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行动开展全面的梳理和总结,进一步完善各类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的安全工作机制。

中国矿业大学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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