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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项目保密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0 阅读次数:

各学院、科研平台: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和我校军工科研发展的需要,在校保密办公室领导下,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决定按照“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原则对各学院、科研平台进行科研项目保密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检查范围包括各学院、科研平台的所有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含U盘、移动硬盘、SD卡等)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含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一体机、传真机、投影仪、摄录设备类等),以及重点人员的个人常用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主要检查上述设备中是否存在涉密信息、设备台账的建立和更新情况、设备日常保密管理执行情况等。

二、检查使用工具

本次保密检查的工具由科研院提供。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本次检查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26日,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

4月20日至4月23日,各单位首先在全面清点的基础上填写本单位信息设备(含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办公自动化设备台账(见附件1、2),再使用保密检查工具对信息设备台账所列的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查(如有涉密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请联系科研院进行检查),并针对每台非涉密计算机的检查情况手工填写“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情况检查表”(见附件3)。

第二阶段:抽查

4月24日至4月26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科研院组织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已承担和正在培育、申报涉密科研项目的学院、科研平台以及重点人员个人常用的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安排待与相关单位和人员沟通后另行通知。

四、检查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作为本次检查工作联络员,专门负责本单位信息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台账建立和信息设备保密检查工作,并于4月23日前将联络员相关信息(见附件4)发送至399422358@qq.com。

2.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内容做好自查和配合抽查的工作。抽查时请各单位提前将重点人员的个人常用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备好待查,不得遗漏。

3. 各单位于4月24日将本单位的信息设备台账、办公自动化设备台账(含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及自查阶段填写的所有“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情况检查表”(纸质版)交科研院军工项目办公室(地址:行健楼C313)。

联系人:张译文、马睿

联系电话:83590176

附件:

1、中国矿业大学信息设备总台账-空表.xls

2、中国矿业大学办公自动化设备总台账-空表.xls

3、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情况检查表.doc

4、保密员信息表.xls

另附:保密检查工具(含使用说明).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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