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训计划实施办法》(中矿大人字[2010]12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中矿大[2013]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选派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6-12个月
二、选派规模
本次选派人数不超过30人
三、申报条件
1、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身心健康。
2、来校工作满3年,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年内未曾接受三个月以上长期公派出国。
3、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教师七级及以上岗位。
4、符合学校公派出国外语合格条件,具体条件如下,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PETS-5考试50分或雅思5分或托福60分;
(2)外语本科毕业;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年及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培训总分80分及以上;
5、国外留学院校原则上为世界排名前300名以内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为依据;或申请的学科为世界排名前列,以ESI学科排名为依据。
6、已获批国家、江苏省或学校三个月以上公派留学、尚未出国的人员以及获得过国家、省或学校三个月以上公派(含项目公派自筹)出国留学,回校工作未满5年的人员不推荐。
四、资助与报销方式
资助费用包括一次国内和国际往返旅费、一次办理签证费、国外保险费和每月1000美元生活补贴。教师完成国外学习任务返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予以报销。
五、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中国矿业大学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报名审批表》(附件1)和《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申报情况简表》(附件2),连同外语合格证明复印件、邀请函复印件(如有)及科研教学等业绩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所在单位。
2、单位审批。根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师资培养计划,对申请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签署审批意见,于6月8日前将推荐人员材料报送至师资办公室,《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申报情况简表》电子版发送至szb@cumt.edu.cn。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选拔,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六、管理和考核
1、教师派出。入选人员需在获得公派资格后12个月内派出,出国前须与学校签订“海外培训协议书”。
2、出国管理。教师在国外学习期间须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按照留学计划,认真完成留学任务,每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汇报一次学习或工作进展情况。
3、回国考核。留学期满返校后需在一个月内到师资办公室报到,提交书面留学总结。由所在单位组织进行考核,开展一至两次学术成果报告。教学科研型和科研型教师完成1-2篇SCI或SSCI或CSSCI文章,教学型教师回国后开设1-2门双语课程。
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矿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训计划实施办法》(中矿大人字[2010]12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中矿大[2013]14号)(附件3)文件相关要求执行。遴选及派出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人事处师资办联系,联系人:聂文龙、许梓楠,电话:83590203、83590205。
师资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
附件一:2017年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报名审批表.docx
附件二: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申报情况简表.xls
附件三:《中国矿业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中矿大[2013]1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