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管理制度 > 实验室规章制度 > 正文

国家重点实验室学风建设条例

发布时间:2010-05-11 阅读次数:

第一条学风建设和科学道德建设是实验室的立足之本。为了加强学风建设,特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实验室成员(包括固定人员、流动人员)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和科学道德建设,治学严谨,爱岗敬业。

第三条实验室加强数据、资料、成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审核工作。凡以实验室名义发出的试验报告、数据和成果,必须有明确的审查程序和要求。

第四条导师必须以身作则,并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学风建设及科学道德建设负责。

第五条对违反科学道德的实验室成员实验室将予以重罚;对情节严重的或给实验室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将从实验室除名。

第六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实验室。

上一篇:重点实验室压缩气体(剧毒、易燃、易爆、腐蚀、助燃)钢瓶管理规定

下一篇:国家重点实验室教学实验学生须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