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生进重点实验室前要预先预习实验指导书并做好实验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例如写出实验预习报告等。
第二条进入重点实验前要学习了解与实验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制度。
第三条按时参加实验,不得迟到、早退。
第四条实验准备完毕,在实验前经教师认可后才能启动设备,接通水、电源等。
第五条严格按照教学实验步骤,进行教学试验,作完试验应将试验数据给指导教师检查,检查合格方可结束实验。
第六条实验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水源、火源,整理好实验现场。
第七条保持实验室清洁整齐,实验现场不得大声喧哗,吸烟,嘻闹。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由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