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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标专利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17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为规范专利申请事务,提升专利服务水平,加强专利的统一管理,学校招标引进5家专利代理机构。目前合同已签订,首次合同期:2016年7月20日—2017年7月19日,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布。

一、代理机构及相关服务信息

(以上排序按代理机构名称拼音排序)

(一)关于授权率,以下情况除外:

1、创新点不满足发明专利的申报标准,代理公司建议申报实用新型专利,但是发明人坚持申报发明专利的;

2、专利发明人主动放弃的;

3、专利发明人在申请专利前已经发表论文,或其用其他形式公开,进而造成专利申请被驳回的。

(二)关于服务报价

1、以上报价为中国矿业大学为独立申请人的打包报价,包含申请官费(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及实质审查费,不含登记费、证书印刷税及年费);

2、专利发明人委托代理公司代理专利申请时,代理费标准不得超出本价目表价格;是否签订单项专利事务代理合同,由专利发明人依具体情况与乙方协商确定。

二、专利代理费报销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中国矿业大学为专利权人的委托专利代理事务必须在5家中标代理机构中选择。

自2016年9月1日起,财务资产部不再报销非中标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费(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2016年7月19日以前已委托其他代理机构所涉及的国内专利的代理费、服务费以及申请国际专利的后续相关费用等情况除外(以专利申请时间为准)。

附件:代理机构简况

1、南京瑞弘.doc

2、南京纵横.pdf

3、北京科亿.pdf

4、南京经纬.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财务资产部

201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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