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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3 阅读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开学以来,学校党委、纪委先后对教师节、中秋、国庆期间等重要节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干部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日,教育部纪检组又专门发出通知,重申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并要求各高校将贯彻落实的情况向教育部纪检组做专题报告。为落实教育部纪检组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主要领导的指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以“严”与“实”的要求抓好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坚决防止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八个严禁”和教师廉洁从教的“六条禁令”(具体内容见附件)等问题的发生,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廉洁从教的育人环境。

2、各单位、部门要对“两节”期间和开学前后教育提醒和督促党员干部及教职员工遵守各项禁令,以及领导干部严于律己、带头守纪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电子稿于10月8日报送校纪委办(联系人:刘尧、刘燕,联系电话:83590020,电子邮箱:jiweiban@cumt.edu.cn)。

3、校纪委、监察处将按照中央“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附件: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八个严禁”和教师廉洁从教的

“六条禁令”

校纪委

2015年9月18日

中国矿业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印发

附件: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八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健身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等奢侈浪费。

2.严禁各单位(部门)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等节礼。

4.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5.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各种购物卡、代金券和实物。

6.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教师廉洁从教的“六条禁令”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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