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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秋节、国庆假期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5-09-25 阅读次数:

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假期期间安全工作,现将中秋、国庆假期安全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保障全校师生员工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二、假期期间,各实验室、课题组和个人,必须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章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加热器具;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按照安装使用说明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离开办公室、实验室、工作室和宿舍前,要仔细察看门窗是否关闭,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水源、气源是否关闭。

五、严禁在建筑物内、地下室、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各类杂物,要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严禁锁闭、分割、阻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六、严禁挪用、破坏、拆除消防器材,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若发现上述行为的,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重点部位假期值班制度。中秋、国庆期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确保值班人员联络畅通,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各学院应明确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八、物业公司要加强假期期间楼宇内部和周边的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广大教职工在驾驶机动车时请注意交通安全,文明驾驶,自觉接受门卫管理;在校内行驶时速度不能过快,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停车位置要恰当,不能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夜间停车请锁好门窗,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以免被盗。

十、外出探亲、旅游不乘坐没有资质的营运车辆。

保卫处

201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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