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第三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中矿大人字[2015]6号)的要求和安排,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岗位聘任小组根据《关于公布教师三级及以下和其他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下岗位的通知》中岗位设置数及聘任条件要求对申请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形成拟聘结果,拟聘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3日。
公示地点:南湖校区矿业科学中心B518室、B516-2室。
反映意见的方式:在公示期内,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个人均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实名)的形式,向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行政办公室(地址:南湖校区矿业科学中心B518室,电子邮件:sklcumt@126.com,电话:83885606)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
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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