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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3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5〕7号)要求,为了做好2016年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接受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二、申报导师: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三、请各单位在和相关老师认真协商的基础上填写《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导师及课题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1),并于2015年11月13日前,将《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师资办公室。

四、《汇总表》填报要求:申请学科按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一级、二级学科目录分见附件2、3)中标准的学科名称和代码填报,并注明学科情况(根据本通知中“申报学科”列出的内容填报);导师和课题信息务必准确,如有导师因退休、出国等原因无法接受访问学者或当年新遴选导师愿意接受访问学者,须核实更新相关信息,方便各选派高校及访问学者申请者查询。

五、接受计划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审批。审定后的接受计划将在“武汉中心网”和“中国高校教师网”发布。

六、未进入武汉中心网站公布的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数据库的学科、专业和导师将不能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按时填报。

七、其它未尽事宜可与师资办联系,联系人:张宁,联系电话:0516-83590203,Email:szb@cumt.edu.cn。

师资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

01汇总表.xls

02一级学科目录.doc

03二级学科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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