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请推荐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创新专家的函》

发布时间:2013-05-20 阅读次数:

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关于请推荐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创新专家的函

各高等院校,各科研机构,各相关单位:

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是科学技术部直接管理、民政部注册的国家级社团组织,成立于1995年4月。截至2011年底,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数量已达到2274家,从业人员近3万人,每年支持和服务的企业达到数十万家。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已发展成为推动国家自主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会受科技部委托承担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有关管理、统计和服务工作,并作为政府、生产力促进中心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推动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实现“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几年来,我国各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普遍反映缺乏与专家、科研机构、产品检测机构的有效联系和业务协作,从而不能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作用。为此,自2011年5月以来,在科技部高新司、科技部火炬中心支持下,我会组织设计和开发了“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资源整合与业务协同信息化平台”。

该平台是一个以“公平、开放、有序、大规模”为特色的科技创新信息化基础设施,也是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支持和服务企业创新与发展的重大业务工作平台。平台的主要功能体系包括:资源信息系统(如专家信息库等)、企业服务信息系统、业务协同信息系统、科技金融信息系统、生产力发展论坛等。在该信息化平台支持下,各类企业可以实时地向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布需求信息,生产力促进中心可以联系专家寻求企业需求解决方案;专家、生产力中心、企业等合作各方可以在本平台支持下,进行在线视频交流、视频会议、远程网上签约(网上签约软件已在公安部门备案)、项目合作和管理等在线协同工作,快速、高效、实时地实现专家、生产力中心、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协同。另外,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与杭州银行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正在与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发形成了“金融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的金融服务模式。在金融服务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大量的专家为其提供技术咨询和市场分析。该平台将于2013年下半年对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开放运行。

目前,我会正在征集和建立该平台的专家信息系统,请贵单位向我会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各类专家,以便我会尽快整合科技资源,实现专家与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协作,并通过贵单位专家建立贵单位与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的联系和协作关系。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创新专家的推荐条件和推荐办法详见附件。

请贵单位予以大力支持为盼。

附件: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创新专家推荐条件和推荐办法

联系单位: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联 系 人:李霆 果显杰 张志勇

联系电话:010—68521942 68574540

传 真:010—68517273 邮政编码:100045

电子信箱:expert999@126.com

网 址:www.cppc.gov.cn

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二日

协会网站http://www.cppc.gov.cn/

附件:

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科技创新专家推荐条件和

推荐办法

一、推荐条件

各推荐单位推荐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科技创新事业,积极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工作;精通本人所从事专业领域的各项业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2、推荐的专家包括工程技术类专家和经济类专家,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包括:

(1)工程技术类专家从事的专业领域包括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及高效节能、地球、空间与海洋、资源与环境、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其他相关技术领域。

(2)经济类专家从事的专业领域包括企业管理、经济、商业、贸易、物流、金融、证券、财务管理、资产评估、法律,以及其他相关的专业领域。

3、具备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在所从事

的专业和解决企业技术问题方面有一定的专长。

4、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二、推荐办法

在推荐专家时,须征求专家本人同意。工程技术类专家请填写《专家信息登记表(工程技术类)》(见附表一附表一:专家信息登记表(工程技术类) (EXCEL).xls,必须是EXCEL文件),经济类专家请填写《专家信息登记表(经济类)》(见附表二附表二:专家信息登记表(经济类) (EXCEL).xls,必须是EXCEL文件),推荐单位同意并盖章后有效。《专家信息登记表》的电子表格(EXCEL文件)可在我会网站(通知通告栏目)下载。专家填写《专家信息登记表》时,专家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子领域和研究方向请按《专家专业分类表》(见附表三附表三:专家专业分类表.doc)的要求填写。专家须在本表“照片”处粘贴专家本人1吋彩色照片(电子版)。《专家信息登记表》经专家所在单位(如院、系、研究室或中心等)盖章后,纸质件一式两份邮寄到我会,《专家信息登记表》(EXCEL文件)电子文档发到我会的电子信箱。

三、推荐时间

推荐专家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15日。请推荐单位在2013年6月15日前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专家的名额不限。

四、其他

在专家信息系统建成后,全国2000多家生产力促进中心和金融机构均可以通过信息化平台与专家联系,通过信息化平台的业务协同功能与专家开展业务交流和业务协作,并通过贵单位专家建立贵单位与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的联系和协作关系,广泛开展产、学、研、金合作。专家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只向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与我会有合作关系的金融机构公开,不向企业和其他机构或个人公开。我会组织专家信息审查后,将审查结果通知贵单位。在此次科技创新专家征集过程中,我会不向推荐单位和专家收取任何费用,今后也不会向推荐单位和专家收取任何费用。

关于下载《专家信息登记表》和延长专家信息征集截止日期的说明

各高等院校,各科研单位,各相关专家:

首先,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衷心感谢各单位和各位专家对我们征集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创新专家工作的大力支持!

为了专家填写方便,现将《专家信息登记表》(EXCEL格式)放我会网站上,请专家直接从网站下载。工程技术类专家请打开附表一(《专家信息登记表(工程技术类)》)下载,经济类专家请打开附表二(《专家信息登记表(经济类)》)下载。

因考虑时间较紧张,现将专家征集的截止日期从原定的2013年5月10日和5月20日均延长到2013年6月15日,请各单位在6月15日前推荐专家。收到我会专家征集文件的专家也可以在6月15日前提交《专家信息登记表》。

如有其他问题,请来电询问:

联 系 人:李霆、果显杰、张志勇

联系电话:010—68521942, 68574540

电子信箱:expert999@126.com

特此说明。

附表一:专家信息登记表(工程技术类)附表一:专家信息登记表(工程技术类) (EXCEL).xls

附表二:专家信息登记表(经济类)附表二:专家信息登记表(经济类) (EXCEL).xls

附表三:专家专业分类表附表三:专家专业分类表.doc

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上一篇:关于申请2013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的通知

下一篇:《中国矿业大学教职工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2013]第5号校长业务会议纪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