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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教职工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2013]第5号校长业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3-05-07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教职工住房的管理,根据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精神和地方相关住房的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施房改工作以来的实际情况,学校研究制定了《中国矿业大学教职工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并经2013年4月22日第四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教职工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

2013年4月26日

校长业务会议纪要[2013]第5号


校长业务会议纪要[2013]第5号

2013年4月24日下午,副校长赵建岭主持召开了校长业务办公会议。后勤管理处处长刘建光、监察处副处长李洪涛、校工会副主席翟金玉、人事处副处长葛如峰、财务资产部副部长吴刚、教代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周福宝以及住房管理工作委员会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公租房的租住价格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公租房房租价格的确定。根据校内市场房租情况和住房品质,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套房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5元计算,教师公寓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元计算。

二、硕士及以下学历人员的租房补贴核算。依据《徐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住房补贴标准确定租房补贴标准,即按照保障面积高限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元/月核算租房补贴。

三、关于退房时间的规定

1、为方便不符合租住条件的已承租公租房教职工退房搬家,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不符合租赁公租房条件的已承租公租房的教职工,原则上应在2013年9月30日之前退房;因特殊情况届时不能退房的,经学校批准最迟应在2013年12月30日之前退房,逾期不退的,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教职工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征收房租。

2、夫妻双方一方已承租公租房,而另一方是新进人员,符合租赁公租房条件的,按照新进人员的租房时间计算租期。

四、2013年文昌家属区住房出售基价调整

1.按照居住房产评估通行影响因素,房屋新旧程度调节系数为-6%到+6%,外墙装饰、设施配套及周边环境等因素调节系数-5%到+5%,确定不同类型住房的基价。

(1)房屋新旧程度系数为:

1985年(含)以前建设的住房新旧系数为-6%;

1986年—1994年建设的住房新旧系数为-3%;

1995年—1999年建设的住房新旧系数为-1%;

2000年建设的住房新旧系数为0;

2007年—2008年建设的住房新旧系数为+6%;

(3)外墙装饰、设施配套及周边环境等因素调节系数为:

129住房、小高层为+5%,靠近三环路第一排多层住房为-5%,西院多层为-3%,其他多层为0。

2.综合校内住房实际交易价格和周边住房实际交易价格,我校文昌校区2000年建设的多层住宅基价为建筑面积每平米为5500元,并作为基价确定类型住房的基价。

3.小高层的基价为5500×(1+0.06+0.05)=6105元

4.具体公有住房交易价格

依据江苏省通行楼层系数确定具体住房的交易价格。楼层系数见下表:

层次

总层高

十一

四层

100

105

108

87

五层

100

105

110

100

85

六层

100

105

110

108

95

82

七层

100

105

110

110

100

92

78

八层

96

97

98

100

101

104

104

100

九层

93

95

97

99

101

103

105

105

100

十层

93

95

97

99

101

102

103

105

105

100

十一层

93

95

96

98

100

101

102

104

105

106

100

5.家属住房评估价格的适用范围

本评估价格仅适用于教职工交易校内住房涉及学校收益的房价计算依据和学校出售校内公有住房的房价计算依据。

中国矿业大学

2013年4月26日

主题词:

中国矿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印发

upload/FCKeditor/2013-05/071759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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