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9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2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本次可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名。

各单位向学校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双肩挑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通知)。

二、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五年来(2009年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四)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五)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六)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七)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八)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三、工作要求

(一)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学校(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二)严格要求。要进一步明确要求,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出来。在选拔推荐人选时,要注意向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倾斜。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2014年5月4日前,各单位将《推荐人员简表》(附件1)、申报材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A211),电子文档发送至szb@cumt.edu.cn,联系电话:83590203,联系人:张宁。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

(三)确定推荐人选,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教育部。

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政府特殊津贴申请汇总表

上一篇: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推荐2014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