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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30 阅读次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

4月29日,江苏省科技厅在南京召开了省科技信用管理推进会,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实行)》(苏科计发[2013] 297号)精神,切实增强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的信用意识,做好宣传工作。现将文件予以转发,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04-30

相关附件:

附件1: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docx

附件2: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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