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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中国矿业大学重大项目培育专项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30 阅读次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

为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前期培育工作,更多地承担国家“十三五”重大科技项目,学校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启动2014年重大科技项目培育工作。现根据《中国矿业大学“重大项目培育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开展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重大项目培育原则

1.本通知所涉及“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是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以及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局、教育部等设立的GF科技类预先研究项目。

2.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有关内容,结合我校“十二五”已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情况,围绕我国西部和深部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面临的绿色开发、安全生产、智能化开采、洁净利用、节能减排等重大科技问题以及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组织项目培育。鼓励开展学科交叉研究和跨学科联合申报。

3.结合科技部“十三五”技术预测工作对固体矿产资源领域现有技术得到的“工艺领先、工程主导、装备跟进、绿色矿业”总体评价,进一步聚焦和凝练,提出我校在“十三五”期间急需攻关的技术方向。

4.培育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参与国家相关领域的“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研究工作,做好各类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指南建议工作。

5.社科类和GF科技类培育项目应紧密结合国家、地区、GF等重大战略需求,面向我校特色研究方向和具有发展潜力科研方向开展攻关。

二、资助方式及金额

1.本专项分为A、B两类:

A类为培育能够获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之一:重大科技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拟资助50万元;

B类为培育能够获批下列课题(项目)之一:重大科技专项课题、973计划课题、863计划课题、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课题、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以及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局、教育部等设立的GF科技类预先研究项目,理工科项目拟资助30万元,社科类项目中培育目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拟资助20万元,培育目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拟资助10万元。

2. 2014年第二批拟立项15-20项左右,项目执行期为3年。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A类项目,培育目标为973、863、科技支撑、科技重大专项、基础性工作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人须担任过相应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培育目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申请人须至少主持过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2)申报B类项目,培育目标为973、863、科技支撑、科技重大专项、基础性工作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申请人须作为学术骨干(以任务书为准)参与过相应科技计划的研究工作;培育目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须至少主持过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培育目标为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申请人须担任过相应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培育目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申请人须至少主持过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或至少主持过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培育目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须至少主持过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3)在“十三五”期间具备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相关项目以及前述GF科技类预研项目申报资格。

2.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教授或研究员,年龄不超过57岁,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学术水平,学风优良,责任心强,能真正承担项目培育和研究职责。

3.项目研究团队中至少有一名40岁以下学校在编在岗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

4.有国家重点学科的学院可申报3项,无国家重点学科但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可申报2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物联网研究中心、低碳能源研究院、江苏省协同创新中心等研究平台可各申报2项。鼓励校内其他单位与具备申报资格单位开展跨学科、跨学院、跨单位组织培育。具备申报资格但不符合上述申报条件要求的单位可不申报。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申请项目的核心内容已获得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资助的。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指导人获准承担2014年重大项目培育专项第一批项目或曾承担本类培育项目被终止者以及未达到培育目标者。

(3)承担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无故拖延结题或被终止者。

四、考核要求

项目培育期内获得相应级别国家科技项目(课题)立项的视为自动结题,或参与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及战略研究,在“十三五”期间申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课题)(须获得申报资格),且考核目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A类项目:发表SCI收录论文10篇或发表SCI收录论文5篇且授权发明专利5件。

2. B类理工科项目:发表SCI收录论文6篇或发表SCI收录论文3篇且授权发明专利3件或授权国防专利5件;

B类社科类项目:培育目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发表SSCI收录论文5篇,培育目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发表SSCI收录论文3篇。

3.项目负责人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励二等奖及以上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五、成果标注要求

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论文、专著、专利等研究成果均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成果时应以适当形式注明,中英文标注为“中国矿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和项目批准编号。

同一篇论文原则上不再标注其他项目资助,如标注多个项目,则仅对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江苏省创新团队、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平台资助项目,对于标注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的论文均不计入考核。

六、组织方式

本专项采取自由申请、单位推荐、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立项的方式。具体为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方案论证,确定本单位的推荐项目后报科研院,科研院汇总审核后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遴选,确定拟资助项目。

七、申报事项及时间节点

1.申请者须认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重大项目培育专项申请书》(见附件1)后交到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组织召开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内部遴选,并在2014年5月15日前由学院(研究平台)统一将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及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二份送至科研院专项科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zxb@cumt.edu.cn

2.涉密项目请联系科研院后在涉密计算机上完成申请书电子版。

联系人:丁栋、刘辉

联系电话:83590162

E-mail:zxb@cum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04-29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重大项目培育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2:2014年重大项目培育专项第二批申报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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