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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研经费检查事项,财务报销前事先查验发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6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整改和落实教育部检查组在我校科研经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加强票据管理、保证报销票据的真实性,参考兄弟高校的做法,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报账人员在报销前须事先在网上验证需报销票据的真实性(具体查验方法见第5点)。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退票、换票等相应的措施。

2、对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票据,报销时需附验证“票据代码、金额、开票单位”等信息均通过的界面截图打印材料。

3、对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票据,报销时财务人员会随机抽查验票,对查到假发票情况3次及以上的,将考虑要求该项目负责人的所有项目,在以后报销时每张发票均需提供发票验证通过的截图打印材料。

4、对发现经常开具假发票的单位,师生可向财务部门举报,学校将把这些单位列入黑名单,限制这些单位的票据在学校报销。

5、各地的税务局网站都有发票查验功能。根据发票的性质和所属地选择登陆各地的国税或地税系统。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下有各地的国税和地税系统查询链接。如江苏省的国税发票,可通过“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jsgs.gov.cn下的“涉税查询”模块中的“江苏国税普通发票查询”或“各地发票查询”进行查验;江苏省的地税发票,可通过“江苏省地方税务局”(http://www.jsds.gov.cn/)网站下的“网上办税厅”中的“发票查询”进行查验。同时提请各位在查验过程中,仔细阅读相关说明和备注,以便准确找到相应端口、顺利查验。

6、请师生按通知要求进行网上验证,防止票据不真实的风险。网上查验发票的要求从即日起执行。

财务资产部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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