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4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5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337号,附件1)和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4〕27号,附件2)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本次可推荐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3名。另外,可推荐1名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应具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

各单位根据情况向学校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此推荐名额不含高技能人才,双肩挑人员由所在学院推荐)。

二、选拔条件

在符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苏政发〔1999〕71号)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前提下,推荐人选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对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教学科研成果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

三、评审及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采用“个人申报、组织评审、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

(一)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二)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根据推荐限额择优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

(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候选人名单,并报省政府批准。

(四)省政府批准公布最终入选人员名单并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一次性奖励2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推荐人选《专家情况登记表》(1份,附件3)。

2、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份),包括推荐人选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著复印件(论文复印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论著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主要章节);推荐人选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近年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附件材料须编辑目录,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

附件材料须按申报人员分别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附件4)。

3、《推荐人员情况简表》(附件5)。

以上材料均要求以A4纸打印或复印。

(二)报送时间

2014年11月10日前,请各单位将推荐人员材料报送至师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A211),高技能人才的申报材料由本人直接报送至人事处劳资科(行政办公楼A206),并请将《专家情况登记表》、《情况简表》电子文档发送至szb@cumt.edu.cn。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坚持“重实绩、重成果、重贡献”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名额、范围条件、工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推荐过程中,坚持面向一线优秀教师,重点推荐未获得过省部级综合性奖项的专任教师。教育厅将严格控制兼任教学科研任务的校级领导推荐数额。

六、其他

(一)联系人:张宁,联系电话:83590203。

(二)我校已入选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员见http://pd.cumt.edu.cn/405/list.htm。

(三)未通过学校评审的人员可于11月19日—11月21日到师资办公室领回申报材料。

师资办公室

2014年11月4日

01省人社厅文件.doc

0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11.03.doc

03专家情况登记表.doc

04突贡专家材料袋封面.doc

05推荐人员简表.doc

上一篇:落实科研经费检查事项,财务报销前事先查验发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推荐第七届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部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