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校第八批校级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第九批校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对象已确定(名单见附件1),培养期限从2014年10月至2016年9月。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抓紧做好本批次培养对象双向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学校分级管理、权力下放的原则,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本人和单位各执一份,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并存档;校青年学术带头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由单位初步审核后,交由人事处师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本人、本人所在单位、学校各执一份,由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存档。
二、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14年12月31日前做好双向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三、双向目标责任书格式见附件2,填写时可参考《中国矿业大学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办法(修订)》(中矿大人字[2014]11号,见附件3)。
四、如有问题,请致电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联系人:张宁;联系电话:83590203
师资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
01第八批学术带头人和第九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结果公布.pdf
02双向目标责任书.doc
03青年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培养办法(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