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教师课程进修及访学管理办法》(中矿大人字[2014]3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关于调整教师四级岗位新聘学术研修要求的通知》(中矿大人字[2015]1号)中的相关规定,现把2015-2016学年度教师进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区间
2015年9月—2016年8月。
二、进修类型
1、课程进修:学习时间为半年。进修教师需系统学习三门课程(一门主修,两门辅修),强化理论基础。
2、访问学者:学习时间为半年或一年。进修教师需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学习和工作,了解本学科学术前沿,拓宽知识面,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三、选派对象和条件
选派对象为我校在职在编且受聘教学科研相应岗位的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任务,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2、以课程进修身份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聘任在讲师或以上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访问学者身份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聘任在副教授或以上岗位。
3、曾获得过学校国内进修或访学资助,完成学习任务后,需回校工作满三年方可再次申请访学或进修。
四、接受单位要求
接受单位须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国内重点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一般应为“985”高校或中国科学院直属院所,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
访问学者的接受导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及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接受学科必须与教师本人所从事的研究方向一致或相关。
五、工作安排
1、个人填写《国内访问学者(课程进修)申请表》(附件1)递交到所在学院(单位);各学院(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初步评审,有计划地推荐教师申报访学或进修。
2、《申请表》和《教师访学(进修)申请汇总表》(附件2)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请各学院(单位)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师资办公室,《汇总表》电子文档请发送至szb@cumt.edu.cn。
3、学校组织评审,公布资助人员名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调整教师四级岗位新聘学术研修要求的通知》(中矿大人字[2015]1号)规定:1975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申报教授(研究员)四级岗位的人员及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人员需具备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内“985”高校或研修的学科排在国内前五名的高校或中科院(社科院)科研院所或国外知名高校(或高水平研究机构)的学术研修经历。如申报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视同具备相同期限的国内学术研修经历:
(1)具有国内其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博士后研究经历;
(2)在校工作期间具有攻读国内其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博士或硕士学位的学习经历。
(3)经学校“力行计划”等项目派出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的人员、执行援藏或援疆等任务的人员的挂职经历。
2、教师开展国内进修或访学必须经学校同意派出。
师资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附件1:课程进修申请表.doc
附件2:教师进修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