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制度实施办法》(中矿大人字[2009]9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制度工作的通知》(中矿大人字[2013]10号)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制度年度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评人员
纳入导师制培养,完成阶段性指导(以学年为单位)且未进行考核的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
二、考评内容
导师在完成阶段性指导后(以学年为单位),由所在单位考评小组对指导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培养计划完成情况,青年教师助课/教学工作情况(含教学进度计划表、教学任务书、教案、辅导答疑记录、批改后的学生作业和实验报告等),助课/教学效果(包括助课/教学质量测评结果、学生对教师助课/任课的反馈等),听课记录,参加科研情况(在何课题组,从事科研任务等),论文发表情况。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青年教师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指导教师制度年度考评表》(附件1),准备相关附件材料,由导师认可签字后报所在单位;
附件材料包括:试讲合格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及其他反映个人业绩成果的材料。
(2)各单位组织考评小组确定考评结果(合格、不合格),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中国矿业大学指导教师制度年度考评表》、《中国矿业大学指导教师制度考评结果汇总表》(附件2,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附件材料报师资办公室。
四、其他
1、请各单位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考评,切实尊重导师的指导性劳动,尊重青年教师的实际感受,尊重学术道德。考评合格的导师,学校按每指导一名青年教师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实施双导师制度时,青年教师的科研、教学导师,分别按照每指导一名青年教师每年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导师制,相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szb@cumt.edu.cn。联系人:赵楠;联系电话:83590203。
师资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指导教师制度年度考评表.doc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指导教师制度考评结果汇总表.doc
中国矿业大学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制度实施办法.doc
关于开展2013年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制度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