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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九个严禁”和教师“六条禁令”

发布时间:2017-09-28 阅读次数:

领导干部“九个严禁”

1、严禁违规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2、严禁各单位以庆祝节日的名义违规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实物。

3、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4、严禁违规用公款安排单位集体聚餐、旅游度假或变相旅游度假等活动。

5、严禁各单位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7、严禁违规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

8、严禁违规收受和赠送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现金、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红包。

9、严禁违规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宴请、贵重礼品、礼金、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红包。

教师“六条禁令”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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