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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陕西省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推荐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的通知》(陕煤安办发[2019]165号)(附件1)通知要求,现面向全校组织推荐专家。相关要求如下:

一、煤矿安全生产专家的主要任务

参与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重要工作的专题调研,为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咨询服务;参加陕西省安全生产专项监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出建议;参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科普工作。

二、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煤矿安全生产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二)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声誉,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工作。

(三)具备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瓦斯防治、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信息化、“双重”预防机制、采矿(充填开采)相关专业技术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 。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六)能够按照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任务,并遵守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专家有关管理规定。

三、其他要求

有意向的老师填写《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专家申请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后,于2019年9月18日签报科学技术研究院产学研合作办公室(行健楼C310)。

联系人:江卫东 谷雨

联系电话:83590170 83590173

电子邮箱:19666162@qq.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9月12日

1.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推荐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的通知.pdf2.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专家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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