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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 2015年结题验收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8 阅读次数:

为了推动我国煤炭资源安全开采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技术自主创新,促进学术交流,发现和培养本领域的科技人才,中国矿业大学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自2007年开始设立开放研究基金,以资助国内外科技工作者依托本实验室的开放研究环境开展研究工作。

为有效跟踪基金项目进展,使开放基金达到充分合理使用,产生尽可能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实验室将对已达到执行年限的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结题验收时间:

暂定2015年11月底。

2、结题验收地点:

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矿业科学中心B309。

3、验收方式:

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组阅览《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听取项目负责人的汇报,查看所提供材料,经合议后最终给出验收结果。

4、验收材料提交: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版发至cdychendayong@163.com;初审合格后,将结题报告一式7份通过EMS邮寄至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矿业科学中心煤炭安全开采实验室B520-陈大勇,邮编221116,联系电话0516-83885280/13512563541。

《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编写提纲及要求见邮件通知。

5、确因特殊原因不能结题的,请提交延期申请。

中国矿业大学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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