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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中国矿业大学青年科技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08 阅读次数:

中国矿业大学科学技术处科技通知(2011) 第5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中矿大科技字[2010]3号)和《中国矿业大学青年科技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中矿大科技字[2010]6号)要求,现将2011年度中国矿业大学青年科技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A类:用于资助年龄在35周岁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开展自由探索的科学研究,重点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B类:用于资助45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结合各实验室的研究方向指南(附件1),自主选题,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自主创新项目。鼓励并优先支持学科交叉和融合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我校青年教师,未曾主持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且未曾主持承担过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

2.项目组成员以青年教师为主,不得有校外人员。

3.项目申报的国家标准学科与分类代码(附件2)为620(含620)以前。

4.鼓励依托科研团队开展研究工作。

三、资助额度

A类资助额度为5-8万元,B类资助额度为3-5万元,具体资助额度根据项目评审结果而定。

四、项目实施期内目标要求

1.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论文、专著等研究成果均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字样,项目编号以立项通知上公布的项目编号为准;

2.A类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2篇以上SCI收录或4篇EI收录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B类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2篇以上SCI收录源期刊或4篇EI收录源期刊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

3. A类项目负责人须获准资助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博士点新教师基金课题,或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B类项目负责人须申报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至少1项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并保证其后持续申报直至获准立项;

4.A类项目负责人至少参加一次国际学术会议;B类项目负责人至少参加一次国内学术会议;

5. 至少向科技处提交一篇关于所在研究领域发展前沿的综述性研究报告。

五、申报材料

申请者须认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青年科技基金申请书》(附件3),《申请书》中需同时填写国家标准学科代码(附件2)、学科名称、科技活动类型、国民行业代码(国标)(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学科代码(附件5)和所参加的团队(校级以上)。其中:

1.学科代码请直接填入7位数字,不要添加小数点;

2.根据学科代码,填写相应的学科名称;

3.科技活动类型请选择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R&D成果应用、科技服务;

4.国民行业代码(国标)格式为大写英文字母+4位数字,如“B0610”。

申请者同时提交一份纸质材料和PDF格式的电子文档(文件名为“二级单位名-姓名”,如“安全-张三”)到所在单位。

六、申报及评审工作安排

4月 8号——4月22号 申请者撰写申请书

4月23号——5月3号 各有有关单位组织组织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月 4号——5月11号 科技处组织校内专家评审

5月12号——5月16号 申请者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二次修改

5月17号——5月31号 科技处组织送校外专家评审。

七、其它事项

1.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申请人指定一名有科研经验的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作为申请者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在《申请书》对项目研究内容和目标签署具体意见。

2.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项目申请书1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6)1份于2011年5月3日前报至科技处基础研究科(行政办公楼C308),电子文档发送至 allenjwd@126.com,逾期不予受理,且申报期间不受理个人申报。

3.《中国矿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矿业大学青年科技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可在科技处网站“政策法规”——“校内规章”查阅。

联系人:厉伟 江卫东 电 话:83590165

科学技术处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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