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2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总体要求,现将2012年度中国矿业大学青年科技基金项目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我校青年教师,且未曾主持承担过我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科技项目。
2.项目支持开展自由探索的科学研究,重点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鼓励并优先支持学科交叉和融合的研究项目。
3.项目申报的国家标准学科与分类代码为620(含620)以前。
4.项目组成员以青年教师为主,鼓励依托科研平台或科研团队开展研究。
5.在2009年及以前主持承担过校青年科研基金或科技专项基金尚未结题,或中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项目;对于2008、2009年立项的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如已经完成计划任务,可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纵向项目管理”下载),于12月14日前交到科技处基础研究科办理提前结题手续,经批准结题后可以申请本项目。
6.申报研究内容近三年(2009—2011年)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年期以上项目者,若某年有3位及以上专家的评审意见为同意资助,且至少1名专家意见为优先资助,可予以优先立项。
项目执行期为2012年1月—2014年12月,分为A类、B类、C类,其中:
考核目标:项目负责人在SCI源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在SCI源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获得1件发明专利授权;
考核目标:项目负责人在SCI源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1件发明专利授权,或申请并公开2件发明专利。
申报的国家标准学科与分类代码为理学(110数学、140物理学、150化学、170地球科学、180生物学)和材料科学(430)的项目需在上述考核要求基础上增加1篇SCI源期刊论文。
上述学术论文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明专利要求作者为第一发明人,且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申请人。论文或发明专利的内容要求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
1.项目负责人须连续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等。
2.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论文、专著等研究成果均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和项目编号(以立项通知上公布的项目编号为准);
申请者须认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青年科技基金申请书》(附件1),封面页“项目类别”填写“青年科技基金”,“亚类说明”选择填写“A类、B类、C类”;项目基本信息表中:
1. 国标学科代码请直接填入7位数字,不要添加小数点;
3. 科技活动类型请选择: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R&D成果应用、科技服务;
4. 国民行业代码(国标)格式为大写英文字母+4位数字,如“B0610”;
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NSFC)申请代码填写到二级或以下。
学科分类与代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201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可到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常用文档”下载查看。
12月8日——12月16日 申请者撰写申请书,并提交1份纸质材料到所在单位。
12月17日——12月22日 各有关单位组织组织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对《申请书》内容进行评审,签署意见,并对同类型项目项目进行排序。期间:申请者可以修改《申请书》,并在校科技处网站的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登陆后选择:纵向项目——项目申报),并在系统内须提交PDF格式的《申请书》电子文档(文件名为“2012青年-单位-姓名”,如“2012青年-安全-张三”)。
12月23日——12月28日 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
1.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项目申请书1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1份于2011年12月22日前报至科技处基础研究科(行政办公楼C308),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allenjwd@126.com,逾期不予受理,且申报期间不受理个人申报。
2.项目申请书请以本次通知附件1为准,之前版本概不接收。
3.本次评审通过的项目将作为2012年中国矿业大学青年科技基金入库项目,将在2012年初出库正式立项,并下拨经费。
4.因《中国矿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矿业大学青年科技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正在修订之中,本通知要求与上述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