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5 阅读次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2 年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将我校该类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在岗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实际主持该项目的研究人员,并能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研究任务,无在研的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2012年度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不属于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三)申报项目实施地点须在江苏省范围内,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经批准同意最长不超过二年。

(四)符合《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苏财建[2007]93号)和《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环科[2007]24号)的有关规定(见省环保厅网站:http://www.jshb.gov.cn/jshbw/kjbz/jtgl/)。

二、2012年限制申报事项

申报单位和申报个人除了必须具备基本申报条件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均不得申报2012年省级环保科研课题:

(一)课题负责人有2个以上(含2个)在研项目(包括国家、省有关部门资助)的。

(二)2007年以后,同一课题负责人获省环保厅立项资助3次以上(含3次)的。

(三)同一负责人或同一个单位不得申报2项以上(含2项)类似的课题。

(四)课题负责人承担过省环保厅资助课题,但完成情况较差的(课题质量较差,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要求;经费使用不合理,经费预算和决算差距很大等)。

(五)在课题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中,发现没有能力承担课题,采取弄虚作假、转包(超过40%的经费转入外单位(申报时未说明))等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认真填报《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附件2),按照“省级环保科研课题申报项目经费预算要求” (附件3),实事求是进行经费概算,并附经费预算明细。根据省财政要求,管理科学研究类项目,根据研究内容和工作量,每个项目支助经费为5万元--10万元。

(二)为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强绩效管理,各申报单位应积极争取配套科研经费,同等条件下,优先支助配套经费充足的项目。

(三)对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研发的项目,需在《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中附科技查新报告。

(二)申报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类项目,需在《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中附技术拥有方与应用试点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

五、申报时间

请申报项目的教师于4月19日前将《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A4纸,正反打印,纸质材料一式5份,电子文档)交到科技处基础研究科(办公楼C308),科技处将汇总上报徐州市环保局和财政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

1、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刘晓华,联系电话:025-86557500

徐 静,联系电话:025-86557759

2、省环保厅科技处: 刘秀凤,联系电话:025-86266156

3、校内联系人: 厉 伟,联系电话:83590165 E-mail:liwei@cumt.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2-04-13

相关附件:

附件1:2012年度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江苏省省级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doc

附件3:省级环保科研课题申报项目经费预算要求.doc

详情请链接:http://dsi.cumt.edu.cn/business/website/mainPageIndex.do?actionType=showArticleView&articleId=231&columnId=1

上一篇:关于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的补充通知

下一篇: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