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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一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4 阅读次数:

各学院、处室、有关单位和个人:

接江苏省高教学会通知,为了检验近两年来我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成果,鼓励和促进全省高教研究者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认真贯彻“双百”方针,研究高等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促进江苏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决定于今年开展第十一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评奖活动。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评奖范围:凡省高教学会会员单位、高教学会所属各专业研究委员会和学会其他团体会员的个人或集体的研究高等教育的成果(指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经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研究高等教育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论著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我省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参与评奖,但只评省内作者撰写的部分(申报时需注明哪些内容为我省作者撰写)。

2.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凡上述时限内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均可申报。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评取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项。

4.两人及以上合作的成果获奖者,每人发给同样写有合作者名称的获奖证书。

5.自2011年1月1日以后,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参加申报评奖。

6.凡申报的论文或著作,均需经作者所在单位或专业研究委员会推荐,由单位集体报送。

7.凡申报的论文、著作每项需交评审费人民币100元。

8.相关通知和表格请在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网站下载:http://www.jsgjxh.cn/news_show.asp?pid=29011

二、评奖标准

1.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参评论文、著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内的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有较好的文风和社会效益。

2.具体等级划分标准:

一等奖:论点上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

二等奖: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在部门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

三等奖:应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三、工作安排

请于2013年11月5日下班前,将签有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的申报表一式三份,参评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等复印两份并盖章,参评著作两本(如需返回请注明,否则一律不予退回)随评审手续费一并送至教务部教研管理办公室(行政办公楼A111),同时将申报汇总表发至邮箱yangzhao@cumt.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杨昭,联系电话:83590141。

教务部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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