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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4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积极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现就做好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出国留学栏目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中2014年选拔简章、2014年申报指南及2014年留学项目专栏。

二、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三、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为3-6个月,访问学者(含博士后)为3-12个月。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应符合学校《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项目规定的申报条件。

2.各单位可根据师资培养和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在满足国家和学校选拔条件的基础上,适当调整选拔推荐条件。

3.2014年1月5日前必须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合格标准者优先录取。

外语合格标准: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2)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95分。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申报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审批表》(见附件);

2.单位推荐,负责人签署单位推荐意见,10月31日前交人事处;

3.学校审批。11月2日前将审批结果通知各单位;

5.1月16日前,提交一份书面申报材料。

六、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选派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于2014年3月公布录取结果。

被留学基金委录取后,出国留学资格保留至2015年3月31日,如届时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七、派出及管理

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及管理按照国家和我校《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未被录取者,优先推荐为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资助费用由国家和学校按1:1的配套比例共同承担)出国留学人选。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人事处贾桂芳联系,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A208,电话:83590200,邮箱:rsda@cumt.edu.cn。

人事处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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