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积极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现就做好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高级研究学者为3-6个月,访问学者(含博士后)为3-12个月。
1.申报人员应符合学校《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项目规定的申报条件。
2.各单位可根据师资培养和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在满足国家和学校选拔条件的基础上,适当调整选拔推荐条件。
3.2014年1月5日前必须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合格标准者优先录取。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2)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95分。
1.个人申请,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申报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审批表》(见附件);
2.单位推荐,负责人签署单位推荐意见,10月31日前交人事处;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选派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于2014年3月公布录取结果。
被留学基金委录取后,出国留学资格保留至2015年3月31日,如届时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及管理按照国家和我校《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未被录取者,优先推荐为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资助费用由国家和学校按1:1的配套比例共同承担)出国留学人选。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人事处贾桂芳联系,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A208,电话:83590200,邮箱:rsda@cum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