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基金负责人:
为有效跟踪基金项目进展,使开放基金达到充分合理使用,产生尽可能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实验室将对已执行两年(两年以上)的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结题验收时间:
暂定2014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结题验收地点:
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矿业科学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B309会议室。
3、验收方式:
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组阅览《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听取项目负责人的汇报,查看所提供材料,经合议后最终给出验收结果。
4、验收材料提交: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版发至cdychendayong@163.com;初审合格后,将结题报告一式5份通过EMS邮寄至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矿业科学中心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B520,邮编221116,联系人:陈大勇,电话0516-83885280,手机:13512563541。
《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编写提纲及要求见附件1。
中国矿业大学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4年9月18日
附件1
《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编写提纲及要求
一、结题报告编写提纲
1.研究工作进展;
2.经费使用情况;
3.取得的主要成果(包括符合标注的论文、专利、获奖、人才培养等);
4.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其它相关证明资料
1.已发表的符合标注要求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原件或已接受的论文相关证明,以及被引用情况(不包括自引情况);
2.国际、国内科技发明专利目录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专利应区分已授权专利和申请专利);
3.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大会邀请报告目录;
4.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情况;
5.参与科学研究的人才培养情况;
6.执行开放基金期间获得的相关荣誉称号及获得的其它相关基金。
《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标题设置为4号黑体,正文小4号仿宋体,A4纸双面打印,报告和相关材料之间用彩色纸隔开,封皮采用白色铜版纸装订,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按电子版顺序附在《结题报告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