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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30 阅读次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填写工作已经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写流程

1. 9月10日16点之前,项目负责人登录个人邮箱查看通知,尽快登陆ISIS系统,填写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并提交由科研院审查。如果出现填写问题,科研院将计划书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并请及时再上传。

2.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9月18日前对计划书电子版再次审核,有问题将退回修改,请各项目负责人保持关注。

3.计划书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打印一式两份(双面),于9月22日前,经所在学院(单位)统一交至科研院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C308)。

获资助项目清单见:http://dsi.cumt.edu.cn/business/website/mainPageIndex.do?actionType=showArticleView&articleId=992&columnId=1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填写,保持联系畅通,否则影响项目拨款,后果自负。

二、填写要求

1.经费预算表编制:

原则上和申请书内经费预算表保持一致,如有经费被削减,相应地按比例缩减。经费预算对应学校财务科目及说明见附件1。

凡是填有预算金额的项目,都必须填写说明栏。设备费超过5万元,必需在正文中说明用途和必要性。

具体细则请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0/

对于有合作单位需对外转拨经费的项目,需及时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2),并确定外拨经费金额及经费预算;对于立项经费额度超过100万元(含)的项目,可以办理校内分本管理,项目负责人需明确分本项目负责人及经费预算,有关要求参见《中国矿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述材料随报送纸质计划书时一并报送科研院。

2.正文部分:

如批准通知中无修改意见,请填写“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申请书执行”;小额资助项目、重点项目按要求修改或填写正文内容。纸质版需负责人签名,不需加盖各二级单位的公章。

学科代码1E04开头的项目特别要求:

(1)填写计划任务书时,请参考同行评议意见和批准经费修改研究计划。切勿全文拷贝申请书,计划任务书只体现修改的内容。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者,可以只写一句话“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1)专家完全赞同您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2)申请经费和批准经费完全一致。3)原申请书年度计划等信息规范、完整,按照自然年安排计划进度。

(2)务必对专家意见做出响应。合理的意见应予采纳,并在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年度计划中做相应调整。不合理的意见应予以解释和说明。请特别注意网上提交的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一致,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3)经费预算务必参照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尤其注意劳务费、管理费、仪器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的比例要求,按要求有的内容需在正文中做出详细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经费将予以缓拨。

三、复审申请

对于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不服,可在9月5日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受理及审查工作程序和要求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1/info45013.htm.

联系人:厉伟修伟杰

电 话:8359016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08-28

相关附件: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预算说明.xls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协)作任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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