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
根据中国和塞尔维亚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塞科技合作委员会拟于2015年召开第3届例会,商定双边科技合作计划。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合作项目建议,对于被列入中塞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的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装备)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
2、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对于被列入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的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二、申报办法
1、中国科技部和塞尔维亚教育科学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塞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此类项目执行及费用报销方式参见《关于执行与独联体及东欧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管理规定》(科技部国际合作司2013年6月24日文)。
3、请申报单位填写“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纸质档(一式三份)于2014年12月10日前科研院专项科研办公室(行政楼C304西),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xb@cum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09-29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1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附件2项目基本信息表.xls
附件3:中国与独联体及东欧国家政府间合作项目管理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