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经学校与四川煤矿安监局洽谈,现决定根据单位需求选派挂职教师,挂职自2015年3月初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及选派条件
序号
| 挂职单位
| 拟挂职岗位
| 挂职时限
| 主要工作职责
| 专业要求
| 职称或职务要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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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局机关
| 局副总工程师或局长助理
| 1年
| 协助总工或局长负责技术方面的工作
| 煤矿主体专业或安全工程相关专业
| 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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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技术中心
| 副总工程师
| 1年
| 负责国家及省部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能力提升
| 安全工程/机电工程
| 副教授及以上
| 有实验室管理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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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技术中心
| 主任助理
| 1年
| 协助分管培训教育工作副主任主抓教学研究与培训模式创新
| 安全工程/采矿工程/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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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培训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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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科技职工大学
| 教务处副处长
| 1年
| 负责协助教学计划的拟定并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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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科级以上职务或副教授
| 从事过教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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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
1、经“力行计划”选派的培养对象赴企业挂职锻炼的经历,在专业技术基础岗位新聘时,可视为学术研修经历。
2、请相关单位于2014年12月22日前将《中国矿业大学“力行计划”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szb@cumt.edu.cn。
3、联系人:许梓楠,联系电话:83590205。
组织部
人事处
2014年12月11日
附件:力行计划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