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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3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各相关老师: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才办〔2015〕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5﹞3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省第四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含增选)。申请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第四期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包括已获得资助且又增选为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得参加申请。

我校入选第四期“333工程”人员名单(含增选)及资助情况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

教育厅本次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第二、三层次各5名。

各单位需按层次推荐,如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则该层次可推荐不超过2人,其他情况推荐不超过1人(双肩挑人员由所在学院负责通知)。

三、项目资助重点

1、自然科学领域:重点资助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处于国际国内科学发展前沿的研究项目,以及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中关键科学问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等。

2、工程与应用技术领域:重点资助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开发应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重点新产品研制项目等。

3、医药卫生领域:重点资助重大医学临床应用项目等。

4、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重点资助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项目等。

5、优先支持基层单位和苏北地区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优先支持培养对象的研究成果转化项目。

四、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拔付

1、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1〕8号)(附件2)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拔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拔付30%。考核验收工作由省人才办统一组织。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2015年1月30日前,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师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A211),同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zb@cumt.edu.cn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3、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报送省教育厅。

六、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经费预算合理,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附件3,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

2、《2015年度省“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附件4,A4纸打印,“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260字以内);

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

4、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5)。

师资办公室

2015年1月23日

附件1:第四期“333工程”人员名单(含增选).xls

附件2: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3: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doc

附件4:2015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5:材料袋封面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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