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近期,科研院会同校内相关部门集中完成了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拨款,为加强经费执行绩效,并完成2015年教育部直属高校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拨款范围
1.青年科技基金项目:
(1)2015年立项项目第一笔拨款,94项,422万元
(2)2014年立项项目第二笔拨款,141项,479.2万元
(3)2013年立项项目第三笔拨款,83项,140.4万元
2.社会科学基金:
(1)2015年立项项目第一笔拨款,18项,33万元
(2)2014年立项项目第二笔拨款,29项,62万元
(3)2013年立项项目第二笔拨款,22项,22万元
3.英才培育工程专项:
2014年立项项目第二笔拨款,10项,200万元
4.协同创新中心专项基金:
2014年立项项目第二笔拨款,7项,420万元
5.重大项目培育专项基金:
2014年立项项目第二笔拨款,43项,531万元
6.创新人才科研基金:
2013年立项项目第三笔拨款,23项,115万元
7.知识产权专项:1项,95.4万元
上述相关项目负责人可到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科研管理系统(http://219.219.35.211/business/login.jsp)或财务资产部查询系统(http://cwb.cumt.edu.cn/zhcx5/)查看财务账号和拨款信息。
二、经费使用要求
1.对于2014年及以前拨款项目,要求在2015年6月30日前,全部执行完2014年及以前拨付经费。
2.对于2015年拨款项目,要求在2015年6月30日前,执行完已拨付经费的50%;10月20日前,执行完已拨付经费的80%;12月20日前,执行完已拨经费的95%以上。
3.对于未按上述进度要求执行经费的项目,学校将收回剩余经费,并作相应处理。
三、考核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请书》和《计划书》中相关要求,开展研究工作,并对研究成果按要求标注。
2.科研院根据项目计划安排,做好相应类型项目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检查结果将作为后续拨款及处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