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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使用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30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近期,科研院会同校内相关部门集中完成了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拨款,为加强经费执行绩效,并完成2015年教育部直属高校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拨款范围

1.青年科技基金项目:

(1)2015年立项项目第一笔拨款,94项,422万元

(2)2014年立项项目第二笔拨款,141项,479.2万元

(3)2013年立项项目第三笔拨款,83项,140.4万元

2.社会科学基金:

(1)2015年立项项目第一笔拨款,18项,33万元

(2)2014年立项项目第二笔拨款,29项,62万元

(3)2013年立项项目第二笔拨款,22项,22万元

3.英才培育工程专项:

2014年立项项目第二笔拨款,10项,200万元

4.协同创新中心专项基金:

2014年立项项目第二笔拨款,7项,420万元

5.重大项目培育专项基金:

2014年立项项目第二笔拨款,43项,531万元

6.创新人才科研基金:

2013年立项项目第三笔拨款,23项,115万元

7.知识产权专项:1项,95.4万元

上述相关项目负责人可到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科研管理系统(http://219.219.35.211/business/login.jsp)或财务资产部查询系统(http://cwb.cumt.edu.cn/zhcx5/)查看财务账号和拨款信息。

二、经费使用要求

1.对于2014年及以前拨款项目,要求在2015年6月30日前,全部执行完2014年及以前拨付经费。

2.对于2015年拨款项目,要求在2015年6月30日前,执行完已拨付经费的50%;10月20日前,执行完已拨付经费的80%;12月20日前,执行完已拨经费的95%以上。

3.对于未按上述进度要求执行经费的项目,学校将收回剩余经费,并作相应处理。

三、考核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请书》和《计划书》中相关要求,开展研究工作,并对研究成果按要求标注。

2.科研院根据项目计划安排,做好相应类型项目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检查结果将作为后续拨款及处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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