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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8 阅读次数: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详见附件)文件已下发,组织进行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

3、成果登记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73日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并于将纸质《科技成果登记表》两份交至办公楼C306,具体注意事项可见附件3。

4、申报截止时间

(1) 2015年7月1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kjpj.cutech.edu.cn),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5815日。

(2)申报项目书面材料(3套,其中1套原件)请于2015813前报送至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办公楼C306),同时发送电子版。

5、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请于73日前电话索取。

6、联系人:张礼超83590167(15852483912)

邮箱:lczhang@cumt.edu.cn。

附件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docx

附件二: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具体要求.docx

附件三:如何进行成果登记.doc

附件四: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docx

附件五: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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