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学会[2015]3号)文件精神,省高教学会决定于2015年9月开展“江苏省高教学会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此次组织申报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评奖范围
1.我校在职教职工个人或集体的研究高等教育的成果(指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经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研究高等教育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论著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2.我校教职工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参与评奖,但只评省内作者撰写的部分(申报时需注明哪些内容为我省作者撰写)。
二、申报评奖要求
1.申报成果的时限: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凡上述时限内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均可申报。
2.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评取1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1项。
3.两人及以上合作的成果获奖者,每人发给同样写有合作者名称的获奖证书,但只发1份奖金。
4.自2013年1月1日以后,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参加申报评奖。
三、评奖标准与奖励办法
1.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参评论文、著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内的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有较好的文风和社会效益。
2.具体等级划分标准:
一等奖:论点上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
二等奖: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在部门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
三等奖:应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3.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此次共设置奖项为150项左右,奖项等级分配与奖励办法如下:
一等奖5项,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每项人民币1000元。
二等奖20项,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每项人民币500元。
三等奖120项左右,颁发获奖证书。
四、时间安排
请相关申报人员于2015年9月4日前将《江苏省高教学会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3份,参评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等复印本2份,参评著作2本(如需返回请注明,否则一律不予退回)及100元评审费报送至高教研究所(文昌校区办公楼2215室,联系电话:83885708),由高教所统一汇总后上报省高教学会。
相关文件查阅请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网站:www.jsgjxh.cn
附件:1.《江苏省高教学会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表》.doc
2.《 江苏省高教学会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法》.doc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