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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十二五”国际科技与创新合作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1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科技司下发了《关于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十二五”国际科技与创新合作成果的通知》,通知介绍科技部拟于2015年下半年召开第十届全国科技外事工作会议(会期另行通知),其间拟面向参会代表举办国际科技与创新合作成果宣传展示活动。按照科技部的统一部署,现教育部科技司面向各高校推荐本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的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成果参加宣传展示活动,有关成果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征集范围

近年来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具有重大外交意义或国际影响力的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活动,产生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示范性强、引领作用显著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成果,发挥广泛辐射效应的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基地和网络的布局及建设情况。

二、展示重点

重点推荐符合以下任务方向和要求的成果:

1. 支撑科技外交:配合实施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机制、中外政府间科技创新对话、中外科技伙伴计划等国家重大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开展的交流与合作活动;

2. 实现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突破:促进了我国重大基础性、前沿性问题研究,曾发表高影响因子论文的项目;解决了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或急需的技术难题,突破国外技术封锁,与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重大装备等任务实施紧密结合,促进了我国相关行业、领域跨越式发展,特别是国家领导人曾视察指导的有关项目;

3. 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利用和发挥地方特色科技创新资源和科技合作的地缘优势,通过国际科技合作,促进地方科技发展和民生改善,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

4. 推动国际科技合作网建设:在境内外辐射作用显著的各类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其他双多边科技合作机制平台的建设成效。

三、报送材料内容要求

1. 按照教育部科技司要求,我校推荐参加宣传展示活动的成果数控制在10个以内,并按成果性质注明“公开”或“非公开”,“非公开”类成果的展示宣传活动届时将限定展出场地和参观人员范围。

2. 成果文字说明材料

以通俗的语言及数据、图表、照片等简明扼要的阐述成果的意义及影响,重点阐述国际科技与创新合作对国家总体外交、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成效。其中,重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的文字说明材料应包括活动的背景、内容和意义,活动时间、地点、主要出席人员以及取得的成果或产生的影响;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平台建设的文字说明材料应包括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或平台的基本建设和运行情况,特别是在提升本地区、本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区域、产业可持续发展,引领跨部门、跨区域和跨行业协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和进展。每个成果的文字说明限1000字以内。

3. 每个推荐成果须提供2-4张图片,图片须为高分辨率电子版文件,图片大小在每张5MB以上。

4. 展板信息表

为便于展示,请各推荐成果同时填报展板信息表(见附件1)。其中,展板文字应从成果文字说明材料中提炼,字数限制在200字以内。

5. 小型实物或模型

为提高展示效果,此次宣传展示活动将优选小型实物和模型进行展示。项目成果如有实物或模型,请先将实物或模型拍成照片,并附照片内容说明(包括实物名称、大小尺寸、重量等参数),以电子版形式一并报送。被初步选中的实物送交时间将另行通知,活动结束后将归还原单位。

6. 视频材料

本次活动拟对部分成果突出的内容采用视频形式进行展示宣传,特别是不适合以模型或实物方式展示的合作成果。请各单位选取拟以视频形式展示的合作成果,每个成果提供一段视频材料。每个视频长度不超过10分钟,以高清视频为宜。

四、申报截止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于711日前将有关推荐成果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院专项科研办公室,材料包括:成果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每个成果的文字说明材料、展板信息表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文件各一份,每个成果的照片、视频材料、实物模型照片及说明(电子版一份)。

非公开类推荐成果材料中如有涉密或内部信息请提前联系科研院专项办咨询办理流程。

联系人:丁栋、江淑敏

联系电话:83590162

Email:zxb@cumt.edu.cn

1.展板信息登记表.doc

2.成果推荐汇总表.doc

3.教育部科技司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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