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结合学校综合改革及科研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十三五”科技发展,学校在今年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设立学科前沿科学研究专项(国际一流学科科研能力建设),有关申报事项如下:
一、类别设置
本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个类别,其中:
1、重点项目拟资助10项,资助强度为200万元,资助期限为4年,即从2015年9月到2019年9月;
2、面上项目拟资助100项,资助强度为20万元,资助期限为3年,即从2015年9月到2018年9月。
二、资助领域
1、重点项目:拟资助地球科学4项,材料科学3项,化学3项。重点项目要求有集中、稳定、具体的研究方向。
2、面上项目:拟资助工程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化学、计算机科学、经济学与商学80项;数学、物理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等学科20项。
三、组织方式
本专项采取自由申请、单位推荐、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立项的方式,即:各单位(包括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低碳能源研究院、物联网研究中心、现代分析与计算中心、省部重点实验室)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确定本单位的推荐项目后报科研院。
鼓励依托科研平台,跨学院、跨单位组织申报。科研院汇总审核后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遴选,确定拟资助项目。
四、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我校正式在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含师资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学术水平,在2015年8月1日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所申报学科的ESI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学风优良,责任心强。重点项目可以由一名40岁以上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2.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学科创新能力提升基金。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申请项目的核心内容已获得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的;
(2)项目负责人曾主持承担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处于延期状态,或因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而终止的。
(3)项目负责人有过科研失信行为的。
4.同一篇论文同时作为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的支撑材料的,仅第一作者申请的项目有效;如第一作者为学生,则通信作者申请的项目有效。
五、考核及标注要求
项目在执行期内的考核指标为:重点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在申报学科ESI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0篇;面上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在申报学科ESI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同一篇论文只能计入一个项目的考核。
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论文均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标注项目批准编号。同一篇论文原则上不再标注其他项目资助,如标注多个项目,则仅对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江苏省创新团队、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平台,以及2015年8月1日以后新立项的各类项目(不包括校级项目)计入考核,标注其他各类项目的论文均不计入考核。
六、经费使用要求
学科前沿科学研究专项的经费重点用于学科公共服务平台、基础数据库、共用仪器设备等的建设和购置。2015年学科前沿科学研究专项拟立项总经费为4000万元,按项目总经费的40%进行预算和拨款。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相关要求,申报项目要承诺在基本科研业务费允许支出范围内尽快安排支出,本年度预算在2015年12月25日前经费执行率必须达到95%以上。
七、时间节点安排
申请者须认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学科前沿科学研究专项申请书》(见附件),由所在单位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论证,并在2015年9月21日前,统一将一份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纸质版送至科研院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C308),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在科研院系统内完成网上申报。
校学术委员会在9月28日前完成评审,科研院在9月30日前完成立项并拨付2015年经费。
附件:2015年中国矿业大学学科前沿科学研究专项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