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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第三轮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9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教职工岗位意识,充分发挥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完成岗位任务,经学校研究,决定签订岗位任务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对象

签订的对象为此次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聘任结果见《关于聘任江晓红等1866位同志相应级别教师岗位的通知》(中矿大[2015]30号)、《关于聘任唐力等442位同志相应级别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通知》(中矿大[2015]29号)。

二、岗位职责与任务

(一)岗位任务书中的职责与任务由单位(或职能部门)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中矿委[2012]44号)、《关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推荐条件的调整意见》(中矿委[2012]4号)以及单位制定的岗位设置与聘任方案等相关要求,与受聘人员协商确定,其中教学工作、论文、项目、获奖的数量、质量和级别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能替代。

(二)为了有效地落实岗位职责与任务,便于岗位考核,聘任单位对受聘人员岗位职责的描述应准确、具体、简练,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做到职责清晰,目标明确。

(三)在本轮聘任中,对3个冲击ESI前1%的学科领域(地学、化学、材料)、7个江苏省优势学科的学科负责人,在受聘相应级别岗位后,明确为学科建设负责人岗位,承担学科建设相关工作,完成学科建设任务,对个人的教学科研工作不作要求,考核学科建设工作,岗位任务书中明确学科建设任务。学科建设负责人岗位的岗位任务书由人事处下发到各单位。

(四)经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及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教师教学科研型和研究型二级岗的岗位职责进行如下补充:发表论文除完成原有规定外,要求其中至少有1篇为SCI二区以上(含二区)的论文。

三、教师二级岗位任务书中的职责与任务由聘任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确定,报送学校审核,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其他岗位人员的任务书由聘任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

四、岗位任务书由受聘人员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五、岗位任务书作为教职工聘期管理及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好岗位任务书的签订工作。

六、岗位任务书一式三份,人事处、聘任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

七、请相关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教师二级岗位任务书(电子档)报送人事处;12月18日前将其他岗位人员签好的任务书(一份)上报人事处。

八、相关文件见网站“2015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专栏”(http://pd.cumt.edu.cn/02/3b/c227a262715/page.psp)。

岗位任务书(样表).doc

中国矿业大学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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