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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公有用房信息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2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公房信息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公房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房产资源使用透明度和使用效率,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公有用房信息管理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加强公房信息普查核对工作

1.各单位要对所有公有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普查核对,切实做到单位每一间房屋使用情况的信息核对无误,严格核定本单位、党行政工作人员用房指标,认真核查教师(含实验老师)、科研(团队)等用房情况,做到不超标、不瞒报、不应付。

2.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公房使用信息。报送时间:2015年12月8日 12:00前。

报送内容:附表1-6、联系人表;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单位盖章、领导签字)各一份。

报送地点:南湖校区党政办公楼C202室

联系电话:83590328、83590327、83590326

E-mail:gongfangguanli@cumt.edu.cn

二、进一步加强公有房产信息公开公示

各单位房屋使用信息要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公示,2015年12月中旬,学校将对各单位公房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三、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切实重视公有用房信息管理工作。

1.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严控办公用房不超标;合理调配本单位房产资源,化解公有用房资源紧缺矛盾。

2.各二级单位要成立公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房产资源调配、使用及数据报送工作。

3.各二级单位要指定公有用房房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公有用房信息变更、资源数据维护、核对、数据报表的报送工作及学校房产部门日常联系工作。

四、各单位要加强公有用房装修、改造、拆分(合并)及搭建、新建等涉及房屋属性变更的信息管理。需办理报批手续和备案工作,由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负责审核,对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工程不予审核、不予报账。

五、各单位要加强房产门牌号的监管。门牌号是房产信息管理的重要标识,各单位不得随意变更门牌号,确需变更的,需履行房产科报批备案手续。

附件1:党政机关类公房使用统计表151201

附件2:直附属类公房使用统计表151201

附件3:学院类公房使用统计表151201

公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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