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9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相关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
学校内设教学科研单位、二级机构或二级单位党组织。曾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的集体不再参加评选。
(二)先进个人
本奖分为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三类。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在职在岗教育工作者。
教学名师评选范围: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专任教师。
已被评为国家或省教学名师的不再参加评选;校级领导(含副职和非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已退休或在评选年度前一年12月底已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推荐对象要求事迹突出,在全省教育系统有一定表彰宣传意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要向教学、科研和管理一线岗位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以基层党务工作者为主,适当兼顾党委部门工作人员,注重推选“三严三实”好干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优先推荐优秀共产党员;高校担任副校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列入推荐;曾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本次不再推荐。
高等学校担任副校级及以上职务(含非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先进个人评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以往被评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的不再参加同类别奖项评选。
二、推荐名额
先进集体:教育厅分配我校4个推荐名额。各单位可以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党组织、党政机关及直附属单位的名义进行申报。
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厅分配我校3个推荐名额(推荐人选中至少要有1位专任教师)。各单位可根据情况推荐不超过1个。
教学名师:教育厅分配我校3个推荐名额。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个。
优秀共产党员:教育厅分配我校3个推荐名额。各单位可根据情况推荐不超过1个。
优秀党务工作者:教育厅分配我校2个推荐名额。各单位可根据情况推荐不超过1个。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奉公,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在本地区乃至全省具有示范影响。近3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事件。同时,参评单位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导向,重视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宣传、人才工作、教学改革、财务审计、后勤服务、科学研究、招生就业、体育卫生、国际交流和纪检监察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二)先进个人
1.优秀教育工作者
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依法治(从)教,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品行高尚,甘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近3年来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教育创新实践,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学校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教学名师评选条件见附件1。
3.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见附件2。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于4月8日前,经评审后择优向学校推荐。同时将相关表格电子发送相关部门电子邮箱。
其中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行政楼A211),联系人:张宁,联系电话:83590203,电子邮箱:szb@cumt.edu.cn。
以二级单位党组织名义申报的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材料报送组织部组织科(行政楼A411),联系人:孙云霄,联系电话:83590053,电子邮箱:zzb579@cumt.edu.cn。
3、学校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教育厅。
五、材料要求
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材料要求填写对应的申报表(登记表)、汇总表,具体材料要求及表格见附件3。
申报教学名师人员还需根据教育厅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近六学年能反映候选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技术水平的代表性论著3份(专著最多提供一部)、近六年发表论文知网查询目录打印件(单位盖章确认),均需原件;近年获得市厅级以上教学、科研等表彰奖励证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单位审核盖章);近六学年教学安排表(教务部门盖章确认);辅导青年教师和学生证明材料,中小学教师开设公开课情况证明等。装订成1册,编印目录。
申报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1册,编印目录。
六、其他
申报人如申报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只能申报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和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中的一类,不得兼报。专任教师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教授、副教授被推荐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
人事处
2016年4月1日
附件1:教学名师评选办法.doc
附件2: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doc
附件3: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zip
附件4:江苏省通知及有关要求.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