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经学校研究,2016年度新聘专业技术基础岗位人员需签订岗位任务书,由学校审核后正式聘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对象
2015年底通过新聘专业技术基础岗位学术水平评价、2015年中小学教师通过徐州市评审且符合《关于印发< 中国矿业大学专业技术基础岗位新聘规定(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中矿大人字[2009]22号)有关规定且未签订岗位任务书的人员。
以下人员暂不签订:先评后补人员;学校无评审权的学科、系列,需送江苏省评审的人员。
二、聘任期限
此次聘任从2016年1月(送江苏省评审、中小学教师从获得任职资格次月算起)起至2017年12月止。
三、岗位职责与任务
1、岗位任务书中的职责与任务由单位(或职能部门)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中矿委[2012]44号)、《关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推荐条件的调整意见》(中矿委[2012]4号)以及单位制定的岗位设置与聘任方案等相关要求,与受聘人员协商确定,其中教学工作、论文、项目、获奖的数量、质量和级别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能替代。
2、为了有效地落实岗位职责与任务,便于岗位考核,聘任单位对受聘人员岗位职责的描述应准确、具体、简练,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做到职责清晰,目标明确。
四、岗位任务书中的职责与任务由聘任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任务书》的签订由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五、岗位任务书由受聘人员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六、岗位任务书作为教职工聘期管理及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好岗位任务书的签订工作。
七、岗位任务书一式三份,人事处、聘任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
八、请相关单位完善意见后,于4月5日前将一份岗位任务书报送至师资办公室审核备案,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szb@cumt.edu.cn。联系人:张宁,联系电话:83590203。
九、通知中相关文件及《岗位任务书》(样表)详见附件。
师资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岗位任务书(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