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通字[2016]10号
各学院及相关老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201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1.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按《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中矿大研字[2015]10号)(附件一)执行。
2.拟于2017年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http://219.219.35.78/使用说明见附件二)。首聘导师需要进入系统申请,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矿业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续聘导师需要进入系统申请,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1.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按《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中矿大研字[2015]11号)(附件三)执行。
2.申请人需登录研究生院网站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和使用说明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说明),填写有关信息。首聘导师需要进入系统申请,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矿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续聘导师需要进入系统申请,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首聘导师:
1.本人在网上提出申请,于2016年5月31日前向学院教授委员会提交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和有关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项目及专著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交所在学院。
2.学院教授委员会初选。各学院教授委员会根据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对本单位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及初评,申请人的科研项目和经费须分别经科学技术研究院和财务部审核。于2016年6月8日前将教授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和申报材料报研究生院。
续聘导师:
本人通过网上申请即可,不需提交《中国矿业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学院于2016年7月1日前将教授委员会通过的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将对校学位委员会通过的首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学院初评通过的续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经学校领导批准,列入相应年度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1.本人申请。2016年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须在网上提出申请,首聘导师须向学院教授委员会提交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和有关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项目及专著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交所在学院(申请跨学院招生的指导教师还需向招生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于2016年7月1日前将教授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其它
1.各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审核导师申请材料,学院通过的人员材料要在报学校之前进行公示。
2.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导师信息来源于导师信息管理系统,为方便研究生查询了解导师最新信息,请研究生导师经常进入系统及时更新信息。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5月5日
附件一:《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附件二:《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说明(导师用户)》
附件三:《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