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9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6年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遴选和派出工作,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中矿大[2013]14号)和《中国矿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训计划实施办法》(中矿大人字[2010]1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选派办法,现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6-12个月

二、申报条件

1.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身心健康;

2.来校工作满3年,年龄45周岁及以下,五年内未曾接受三个月以上长期公派出国;

3.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七级及以上教师岗位;

4.符合学校公派出国外语合格条件,即WSK50分、雅思5分、托福60分及以上或外语本科毕业、或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年及以上、或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培训总分80分及以上;

5.国外留学院校原则上为世界排名前300名以内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为依据;或申请的学科为世界排名前列,以ESI学科排名为依据。

三、资助方式

资助费用包括一次国内和国际往返旅费、一次办理签证费、国外保险费和每月1000美元生活补贴,教师完成国外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后回校报账。

四、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中国矿业大学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报名审批表》,于5月13日前交所在单位,如有外语合格证明和国外邀请函请附复印件。填写《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申报情况简表》,发送到邮箱rsda@cumt.edu.cn

2.单位审批。根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师资培养计划,对申请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签署审批意见,于5月18日前将审批表送人事处。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选拔,5月25日前公示选拔结果。

4.教师派出。入选人员应尽量在12个月内派出,出国前提交外语达标证明、国外学术机构正式邀请函和国外培训计划,签订学校“海外培训协议书”。

五、管理和考核

所在单位应加强对派出教师的管理和考核。教师在国外培训期间,每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汇报一次学习进展情况;回校后提交培训总结,安排一至两次学术汇报;根据出国期限完成1-2篇SCI或 SSCI或CSSCI文章,回校后开设1-2门双语课程。

遴选及派出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贾桂芳,电话:83590205。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报名审批表

2.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申报情况简表

人事处

2016年5月9日

附件:

2016年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报名审批表.docx

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申报情况简表.xls

上一篇:关于开展第六届徐州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与上外合作举办的公派留学英语培训暑假班报名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