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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科研项目已预开未入账发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0 阅读次数:

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本次教育部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国有资产清查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管理,维护学校利益。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科研项目已预开未办理入账的发票进行集中清理,请各科研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假期时间逐笔核查,如需要财务资产部可以提供对账催款函,全力配合项目负责人对应收发票款的索要工作,下一步将聘请律师事务所协助解决此问题。

若有疑问请咨询行政楼C111室,电话:83590224。

财务资产部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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