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因公出国(境)购买机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8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号)和《中国矿业大学科研业务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精神,因公出国(境)人员购买机票,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链接:https://www.gpticket.org)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

(一)因公出国(境)人员可直接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买机票,也可通过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销售代理机构使用公务卡购买。应选择信誉较好,且不收取服务费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二)因公出国(境)报销政府采购公务机票的,应当以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报销非政府采购公务机票的,应提供从有关航空公司官方网站或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下载打印的出行日期机票价格截图等证明其低于购票时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材料,并经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和财务资产部审批同意。

(三)如遇紧急特殊情况,或航线没有定点的,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出差人员可持公务卡自行采购出国机票。

未经同意通过其它渠道购买出国机票的,财务不予报销,详细情况请咨询财务资产部。

特此提醒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科研业务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中矿大【2016】20号).doc

2《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库[2014]33号.docx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6年11月14日

上一篇:2016国际会议日程表

下一篇: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重要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