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双肩挑”干部学术恢复期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委﹝2016﹞4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双肩挑”干部学术恢复期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恢复期的适用范围
在2016年中层领导干部换届聘任工作中,因任职年限或年龄原因,退出处级领导干部岗位从事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且连续担任处级领导职务4年及以上的“双肩挑”干部可以申请学术恢复期;退出处级领导干部岗位但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双肩挑”干部,不再适用学术恢复期制度。退出处级领导干部岗位聘任到学术平台负责人岗位者,暂不适用学术恢复期制度。
二、学术恢复期起止时间
连续任职满4年、但不足8年者,学术恢复期为半年,起止时间为:2017年3月-2017年9月;
连续任职满8年及以上者,学术恢复期为一年,起止时间为2017年3月-2018年2月。
三、工作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双肩挑”干部学术恢复期申报表》,并由教师岗位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初步意见;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校领导联合签署审批意见后执行相关政策。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1、学术恢复期的支持条件等按照中矿委﹝2016﹞42号文件要求执行。
2、符合享受学术恢复期待遇的人员,可以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双肩挑”干部学术恢复期申报表》进行申请,以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为单位于3月10日前将《申报表》交至人事处。
3、经学校批准,享受学术恢复期待遇的人员,在学术恢复期内要积极开展学术研修和参加学校的相关活动。在学术恢复期结束之后的两周内,需要向人事处提交《学术恢复期工作总结》,学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内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联系人:刘蕾,联系电话:83590210
邮箱:kdrsk@cumt.edu.cn
地址:南湖校区行健楼A209室
特此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双肩挑”干部学术恢复期申报表.docx
校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