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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青蓝工程”2017年度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5 阅读次数: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校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我校二级单位(学院、重点实验室等)实行限额推荐,超出推荐名额的学校不予受理。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全校4名,各学院至多推荐1名。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推荐名额:全校3名,各学院至多推荐1名。

3.优秀教学团队推荐名额:全校2个,各学院至多推荐1个。

特别说明:双肩挑人员由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占所在学院推荐名额。

二、限报条件

1.每位申报人员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申报,鼓励申报更高层次。

2.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团队的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

3.已入选过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以及省有关部门人才工程项目的团队带头人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4.已入选过国家级、部级人才工程项目、“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A类个人等同层次省级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可申报优秀教学团队。入选过“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BC类个人等同层次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可申报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或优秀教学团队。

5.各学院要尽量考虑学科合理分布,避免过于集中在某些学科的情况。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中的一项,不兼报。

三、培养周期和资助额度

培养周期3年。每个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8万元;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资助科研经费30万元。以上经费由省教育厅资助50%,所在学校配套50%。优秀教学团队中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并予以立项的,建设经费全部由学校自筹。

四、推荐条件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三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所在学科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3.优秀教学团队

(1)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紧密的合作关系,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团队人数5人左右。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2)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3)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高职院校团队应为“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

(4)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

五、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要求,”青蓝工程”采取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学校评审的方法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校评审委员会一般应由7位以上知名专家组成。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公开申报人员材料、公开最终推荐人选名单,每个公示环节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学校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申报人依据自身条件,参考推荐条件,填写相应推荐表,并将电子档于2017年2月10日前后报所在学院(重点实验室),学院收到电子材料后立即网上公示7天,期间,可组织学院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对象。

2.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对根据本通知要求,于2017年2月19日将本单位拟推荐人选材料,含推荐表、汇总表、附件材料等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A20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kdrc@cumt.edu.cn

3.学校汇总后提请校学术委员会,于2月20日前后组织专家评审,2月21日至2月28日校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推荐人员材料报送至江苏省教育厅。

因2017年“青蓝工程”政策调整,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工作处于寒假期间,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合理安排时间,确保申报推荐工作有序进行,避免因假期休息延误工作。申报推荐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人才办工作人员沟通。

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建,房坤

联系电话:83590298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doc

附件3-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4-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5-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doc

附件6-2017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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