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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6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开展科研工作,提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今年组织开展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所资助项目将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2016年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得参加申请。(名单详见附件5)

二、项目资助重点

项目资助围绕“两聚一高”需要,重点资助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

三、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拔付

1、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30%。考核验收工作由省人才办统一组织。

四、推荐名额

教育厅给予我校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推荐名额:第二层次3个,第三层次3个。(详见附件3)。

五、推荐程序及报送材料要求

1、各单位请于4月12日下午5:00前将推荐人员材料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办公楼A208房间),电子档材料发送至:kdrc@cumt.edu.cn,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附件1-《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一式一份,电子档和纸质档);

(2)附件2-《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300字以内,电子档和纸质档);

(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

(4)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申报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4)。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陈建

联系电话:83590211

邮箱:kdrc@cumt.edu.cn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办[2017]4号.doc

2017年省教育厅“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请的通知.doc

附件1-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docx

附件2-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4-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材料袋封面.docx

附件5-省第五期“333工程” 培养对象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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